郭敬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3.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的网友kk去过很多地方,而且他总是一个人背起背包就上路了,一路流浪一路看。他告诉我西藏的雪很白很傲气,苏州的钟声很厚很悠远。雾隐霞红。暮鼓晨钟。

有次他问我你到过峨嵋吗,我兴高采烈地说我去过,我们先坐车然后又坐缆车直接上了金顶。我们住在五星级的宾馆里享受暖气第二天拍了好多照片。kk说他用脚爬上去的,沿路住了好多个寺庙,在山泉里洗了个澡,被冻得差点感冒。听他说的时候我觉得周围的氧气

变得越来越稀薄。听他讲完之后我觉得自己实在俗气得恶心。我吐得一片狼藉。

从那一刻开始我就觉得参加旅行社是最最愚蠢的事。一大帮人被导游呼来喊去,像阿姨带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阿姨问:这里漂不漂亮?小朋友们说:好——漂——亮——哦!

实在俗气得很有级别。

曾经有段时间我迷三毛迷得紧。不为别的,只为只身跑到沙漠的神经质。那时候娶一个像三毛一样的女子为妻然后一起远行成为我最大的梦想。但它高高在上地悬在我的头顶使我不得不仰望,在脖子酸痛的同时让我明白:它遥不可及。

后来我就常常坐在西秦会馆对面的咖啡店里透过落地窗望繁华的大街。因为这儿是旅人最多的地方。

我躲在玻璃之后,在咖啡厚重光滑的香气里安详地打量外面背着行李的人们,想象南腔北调弥漫整个天空。偶尔为外国人提供我绵薄之力。他们的问题通常都很简单,无非是哪儿有厕所哪儿可以买到门票哪儿有宾馆之类的。所以尽管我的英文非常的poor但也可以应付了。

一般他们在接受完帮助后都会在说谢谢的同时掏出一叠钱来,而我总是微笑着摇头。然后他们的眼睛就会很亮,嘴角上扬,露出好看的白牙齿。

并不是像报纸上说的竖起大拇指不断地说ok。

曾经有个叫david的大学生把他在新疆买的挂毯送给了我。我回家后把它挂在电脑上方的那堵墙上。现在我打稿子的时候我就在看它。在挂毯里面混有沙子,沙漠的沙子。我妈曾经要将它洗干净而我誓死不从。因为里面有我所向往的沙漠的味道。一洗就没了。

我冒着跑题的危险写了上面那么多关于和外国人打交道的废话其实就是为了引出这块挂毯,而引出这块挂毯则是为了说明我对流浪疯狂到了一定的程度了。

我曾经说:如果有一天我很有钱了或者我彻底没钱了我就开始流浪。同桌说:那你不是座流动的金库就是个流浪的乞丐。说完甩甩他的头发,很帅或者装做很帅的样子。我每次都用反语说:帅哦帅哦帅得不得了哦。而他总是用“没有最帅只有更帅”来自我谦虚或者自我吹嘘。他比我冷静比我现实比我更善于理性思维,总之就比我像人。他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不要整天在空气里悬着。

但远方的土地对我的脚掌永远散发一种美妙的温暖。我矢志不渝。

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我的流浪写的。

关于钱

我和钱的关系比较暧昧。我们是情人,我爱她,她也爱我。

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向四周看了看,觉得没人注意我于是大舒一口气。现在安全了我继续写。

老师说把“她”用在没生命的东西上必须那个东西是很美好很令人热爱的,比如祖国。如果老师看见我称呼孔方兄为“她”,那他的表情多半会很无奈吧?

我觉得自己一下子变得很坏。

我爱钱,这没什么好掩饰的。我在一家杂志社混了个脸熟然后在上面发点酸得吓死人的文章,然后坐在家里等稿费。

钱似乎也很偏爱我。我暑假在电台做撰稿人的时候我的身价是千字25元。等我开学离开的时候主任挽留我说:千字50如何?因为那个时候我的节目已经开始火了。

开学后的日子很平淡。偶尔有同学问我喜不喜欢那档关于校园民谣的节目,我大言不惭地说:喜欢喜欢,那真是个好节目。没人知道那个节目是我做出来的。

48 生活在别处,这真是句好话。(4)

正文

生活在别处,这真是句好话。(4) 郭敬明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被照美冥挖了出来

被照美冥挖了出来

大赦天下L
我的名字叫做右斗,出生于雾忍村,身为初代水影,我是不想跟宇智波斑和千手柱间那两个二愣子作对的。 毕竟这两个人都挂逼,可是系统非得让我统一整个忍界。 所以,在第一次五影会谈的时候,我直接掀了桌子,结果,打死
都市 连载 178万字
穿成废太子宠妾以后

穿成废太子宠妾以后

启夫微安
原名《美人娇》改为《穿成废太子宠妾以后》 王姝是一名平平无奇的农科大毕业即失业高材生,穿到古代成了清河镇首富原配独女。 三岁时一游方道士偶见她,断其大富大贵之命。 亲爹王员外认定长女乃天命福泽之人,一心想让
都市 连载 125万字
花都极品狂徒

花都极品狂徒

公子有情
神秘的下山少年寻找七玄女续命,阴差阳错的上了贼船,当起了贴身保安。从此主角和女主过上了你不鸟我,哥不稀罕你的霸道征途…... 《花都极品狂徒》
都市 连载 97万字
萧少强宠:美男很撩人!

萧少强宠:美男很撩人!

坏情人
第一次见面,她在酒吧被他强吻,她沉迷之后匆匆离开;第二次见面,他开车差点把她给撞了,反过来骂她是碰瓷的;第三次见面,他让她当他的女朋友……好嘛,美男大人的想法她无法理解,她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什么!他居然是她的未婚夫人选?……他占有欲强,喜欢吻她,喜欢抱她,喜欢她一直在他眼皮子底下,对她呵护至极,对她小心翼翼……他是... 《萧少强宠:美男很撩人!》
都市 完结 23万字
时光微微甜

时光微微甜

酒小七
四年前的10月14日,两只菜鸟相遇在王者峡谷里。 从此以后,他们的日常,都是蜜汁爆笑的。 向暖是为了男神才玩游戏的,后来她发现,游戏比男神好玩多了 与自身女神级的外表有着极大反差,向暖在游戏中常用的英雄居然是张飞
都市 完结 40万字
封神从我元始大义灭亲开始

封神从我元始大义灭亲开始

神马东锡
本书又名:道祖老爷!我老师走火入魔啦! 元石穿越洪荒,成为三清元始天尊,正值昊天去紫霄宫告状,老师鸿钧让三教议封神,不按套路出牌的我反手写上十二金仙。 “老师,吾阐教已无人可上,此事便与我无关了吧!” 元石的骚操作使得通天教主大为感动,竟也主动填满了余下空缺。二圣如此自觉自动使得鸿钧一系列算计被强行打破。 原以为阐截两教终将相安无事,谁知无耻鸿钧突然推翻之前的言论,要阐教与截教对立,各自扶持一方
都市 连载 5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