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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该如何解释呢?”

“我们初步认为,刀伤是他自己倒下时划出来的。”

“在我们到这儿来之前,我的朋友华生医生就曾做过这样的推测。如果是这样,那么辛普森的处境就非常尴尬了。”

“那是一定的了。辛普森没有刀,他身上也没有伤痕。不过,所有对他不利的证据都很确凿。他一直关注银色白额马,同时,他也有毒害小马倌的理由。他在下着暴雨那晚外出,手里拿了一根沉重的手杖,而且他的领带还在被害人的手里。我想,我们完全有证据起诉辛普森了。”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表示反对。

“稍微有头脑的律师都可以驳倒这些证据:辛普森有什么偷马的理由呢?如果他想杀死银色白额马,完全可以在马厩里行动啊?我们在他的身上发现复制的钥匙了吗?他又是从哪家药品商店买到的烈性麻醉剂呢?而且,他一个外乡人会找到什么好地方藏马吗?更何况,那是一匹非常有名的马。他要女仆转交给小马倌的那张纸又如何解释呢?”福尔摩斯说了自己的看法。

“他说那是一张十镑的钞票。而在他的钱包里我们确实发现了一张十镑的纸币。而你所提的其他问题也不像你想的那样不易解决。对于这个地区他也不是完全陌生的,每年夏天他都会到塔维斯托克镇住两次。而麻醉剂可能是他从伦敦带过来的。至于那把钥匙,既然他已经达到目的,当然留着也没用了,可能早扔了。最后是那匹马,他可能把那匹马藏在荒野的某个坑穴里或是某个废旧的矿坑里。”

“关于那条领带,他是怎么解释的?”

“他已经承认那条领带是他的,不过,他说自己弄丢了。但是,现在有个新情况能证明是他把马从马厩里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认真听着。

“我们发现很多脚印,能证明有一伙吉卜赛人在星期一的夜晚到过距离凶案发生地点一英里以内的地方,到星期二他们就走了。现在,我们可以假定,在辛普森与吉卜赛人间有某些约定,当辛普森被人追上的时候,他完全可以把马交给吉卜赛人,而那匹马现在可能就在那些吉卜赛人手中。”

“这种可能当然存在。”

“我们正在荒原上努力搜寻那些吉卜赛人。对塔维斯托克镇周围大约十英里范围内的每家马厩和小房屋我们也都认真检查过了。”

“听说,在附近就有一家驯马厩?”

“这一点我们肯定不会疏忽。他们的马德斯巴勒正是打赌中的第二名驹,而银色白额马的失踪对他们来讲是非常有利的。据说在这个比赛项目中,驯马师赛拉斯·布朗投了很大的赌注,而且他并不喜欢斯特雷克。可是,当我们检查过那些马厩以后,并没有发现他与这件事有什么牵连。”

“难道辛普森和梅普里通马厩的利益有什么关系吗?”

“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福尔摩斯靠在车座的靠背上思考,大家都沉默了。几分钟后,马车停了下来,路旁有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小别墅,不远处,穿过驯马场,有一幢长长的灰瓦房,周围是平缓起伏的荒原,上面长满了古铜色枯萎的凤尾草,偶尔会看到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尖塔。再向西望去是一些房屋,那些是梅普里通的马厩。除了福尔摩斯之外,我们都跳下了车。福尔摩斯仍靠在靠背上没动,他的眼睛望着天空,应该是在思考。我过去碰了碰他,他才猛然回过神来,从车上跳下来。

福尔摩斯转向罗斯上校,这时罗斯上校也正用惊奇的目光望着他。福尔摩斯说:“对不起,我刚刚走神了。”他的双眼闪着特别的光彩,好像是按捺着兴奋的情绪。根据以往的经验,我知道他应该有了线索,但我还没有想到他是如何找到线索的。

格雷戈里说:“福尔摩斯先生,也许你现在就想到案发现场去吧?”

“我觉得我还是先在这里停留一下,以便弄清一些细节问题。斯特雷克的尸体现在抬到这里了吧?”

“是的,现在就在楼上。明天就要验尸了。”

“你雇佣他很多年了吧?罗斯上校。”

“对,在我的眼中他一直是一个优秀的仆人。”

“警长先生,我想你们已经对死者衣袋里的东西详细检查并列出清单了吧?”

“是的,我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起居室里了,如果你愿意,现在就能看。”

“要是这样就再好不过了。”

我们走进前厅,围着一张桌子坐下来。这时,警长拿出一个方形的锡盒,从里面拿出一些东西放到我们面前: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一盒火柴、一个海豹皮烟袋(里面有半盎司细长的板烟丝)、一支用欧石楠根制成的烟斗、一块带金表链的银怀表、五块一英镑的金币、一个铝制铅笔盒、几张纸,另外还有一把小刀,象牙柄,刀刃很坚硬、精致,上面有伦敦韦斯公司的字样。

“这把刀子很特别呀!我想,刀上有血迹,它应该就是死者拿着的那把刀吧?华生,你一定很熟悉这样的刀子吧?”福尔摩斯一边打量着刀子,一边说道。

“是啊,这种刀子就是我们医生用的眼翳刀。”我回答说。

“我也这么认为。刀刃很精致,只有在很精密的手术中才用得上。在下着暴雨的夜晚,一个人带着这样的小刀,又没把它放在衣袋里,这真让人费解。”

“在他的尸体旁我们找到了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补充说,“他的妻子告诉我们,这把刀原来是放在梳妆台上的,他离开的时候特意带上了。不过,这把刀真不是得手的武器,可是在那种情况下也许是他能拿到的最好武器了。”

“极有可能。那这些纸又如何解释呢?”

“其中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写给他的指示信,而另一张是妇女服饰商所开的三十七镑十五先令的发票,开票人写的是邦德街的莱苏丽尔太太。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从斯特雷克太太那里我们了解到,德比希尔先生和她丈夫是好朋友,因此,他身上带了这张发票也不稀奇。”

“德比希尔太太真是出手大方啊!”福尔摩斯看着发票说,“一件衣服二十二畿尼真是不便宜哦。我觉得这里没什么可查的了,我们去案发现场吧。”

当我们走出起居室的时候,正碰到一个等在过道的女人。她走过来,拉了拉警长的衣袖。这个女人的脸色很不好,看起来应该是最近受到了惊吓。

“有他们的消息吗?你抓到他们了吗?”她喘着粗气问道。

“很遗憾,我们现在还没什么进展,斯特雷克太太。不过,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赶过来了,他会帮助我们的。”

这时,福尔摩斯说道:“斯特雷克太太,我想就在不久前,我们应该在普利茅斯的一座公园见过面。”

“您一定弄错了。”

“我敢发誓。你当时穿的是一件淡灰色镶鸵鸟毛的外套。”

“我根本没有那样的衣服!”女人强调着。

“原来是这样啊!”福尔摩斯连忙道歉,然后就跟着警长走出去了。没多远,他们就穿过荒原到了发现死尸的地点,坑边是金雀花丛,大衣就是在那儿发现的。

“听说,那晚似乎没有风。”福尔摩斯说。

“没有,只是雨很大。”

“既然如此,大衣应该不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的,应该是有人放到那里的。”

“对,一定是人为的。”

“我发现这里有许多足迹。也就是说,从星期一夜晚起,应该有很多人到过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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