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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穿过门,就是另外一番热闹的场景。前院车马辚辚,奴婢往来相闻。只是一见到他来,奴婢们都小心翼翼地让道避嫌,不敢抬头,偌大的宅邸,他走到哪里,就带来一片沉静,只有后院传来的丝竹弦歌,填补着难堪的寂静。

高长卿受惯了冷眼,并不以为意,一路穿行到院中,刚巧碰上他堂兄高盾。高国仲的长子出门,自然是前呼后拥。避无可避,高长卿便不情不愿地施了个礼。高盾斜睨他一眼:“哟,宗子今日转性了啊?”说着打了个酒嗝,歪歪斜斜地与他回礼,大概是喝高了,差点一脚踩空摔在地上。

高长卿最不待见的就是那副被酒色掏空了的嘴脸,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与他客套几句,便伸手指了指堂屋:“叔父可在?”

有个机灵的奴僮,就要去替他通报一声,醉醺醺的高盾却一脚把奴僮踢倒在地,“里头可是有贵客,吃得好着哩!你个狗奴才忙什么!——你说是不是啊,宗子?”

高长卿看屋外有两双鞋,点点头,踱到廊下抖了抖淋湿的衣衫。高盾又阴阳怪气地笑:“宗子啊,古礼上说,屋外有两双鞋,隔着门又听不到谈话声,那一定是密谈,君子这个时候就应该避嫌。宗子怎么好隔门偷听呢?”

高长卿看他一眼,最终垂下没有温度的眼睛,道了声“有理”,面色不动地挪到廊外。雨水渐渐大了,将华袍晕湿,他像是浸泡在冰水里一样冷,竟是连堂兄何时大笑着离去都不知道。

这几年,高长卿的脾气渐渐被生活磨光了。若是从前,大概几次三番都想掉头离去。曾经他不想为任何事情低下他高傲的头颅,可现在,他明白了,人有时候为了最重要的东西,要懂得忍。不仅是忍,有些时候还得舍。

于是他就这么安安静静地端立在平林郡的新雨里。天暗了,屋里头点上了连枝灯,高国仲的影子和着乐伎的翩跹舞影投在窗纸上,显得格外醒目。隐隐的,有笑声传来,混着容国绵软的乡间俚曲,觥筹交错,宴饮相酬。但是高长卿在雨里垂眼敛目,看不到,也听不到,似乎他只是刚刚才到来,等得耐心而从容。

来来往往的婢女捧着珍馐经过他身边,都好奇地偷偷打量这位宗子。几年不见,曾经孱弱却坚刚的少年,变成了眼前这个阴郁的贵公子。虽然俊美,身上却有什么东西,让人不敢亲近了。

高盾临门口,回头张望一眼:“抄书小吏今晚回不去,家里头岂不是只我堂姐一个人么?妙哉!”

……

不知过了多久,堂屋中吱嘎一声,有暖光穿透了雨幕。一位乡绅走下台阶,穿上鞋履,一见站在堂地里的高长卿,都连连朝里高叫:“高公!高公!你家大侄子在外头淋雨呐!”

堂屋中立马传来惊慌奔走的声音,高国仲撩着前襟,连鞋都来不及穿,赤脚奔到庭院里,扶住高长卿:“作孽啊作孽!你这是何苦啊!你这孩子从来就寡言,都不知道差人叫一声么!父辈的仇怨,过去的也就过去了,你一个孩子,这、这……”乡绅不知旧情,以为高长卿的父亲当真与高国仲有什么仇怨,赶忙附和着劝了几句。

高长卿长卿却在心底冷笑一声:这老狐狸,死要面子,好,我要给你看!当即攀住他的双手往地上一跪,溅了他一襟泥水:“叔父,长卿在郡府已做了五年的抄书吏,这一次举荐,总该轮到侄儿了吧!”

高国仲连道好说好说,将他搀进了里屋。高长卿腿脚发麻,倚在他身上,眼看乡绅被家一帮奴簇拥着出了庭院,不由得蹙起了长眉。

按理说,高长卿这一屋才算是名正言顺的嫡系,现下他早已过了弱冠之年,宗祠理应让渡家主权力给他。他这般作践自己,在外是丢高家的脸,高国仲担不起。但是一旦人后,可就难说了。

一进屋,高国仲命婢子取了铜盆热水,难得有兴致地撩起了他的袖子,帮他擦拭手臂上的水。“贤侄,你可久不来叔叔这儿走动。”

高长卿从来不觉得狼喝了酒会变成兔子,又不喜欢他满身酒气,踉跄了几下起身整了整衣襟,端正地跪坐在对面的青浦团上:“郡中事务繁忙,侄儿心里是挂念叔叔的。这不是一想到举荐这事,立马就到叔叔这儿来了么?”说着,面带微嘲地把家主印放在案桌上,“这份大礼,长卿不准备便宜外人了,叔叔觉得意下如何?”

高国仲眯着眼睛,伸手夹住那枚小小的印章,凑近到火光中看。长卿冷喝一声“小心”,他竟然一松手,印章立刻落进火盆里。家主印是赤金做的,长卿扑过去拍灭了上头的火,愤恨回头:“高国仲!你!”可是想到了自己如今的处境,强忍住没有说下去。

高国仲呵呵笑了两声,往后一仰,神情迷醉。那种迷醉不是喝醉酒后才有的,他的眼睛发光发亮,看上去十分清醒。高长卿握着被烧热了的印章,对上那视线,莫名感觉到危险,不由得退了两步。

“……长卿啊。”高国仲意态从容地替自己满上一爵酒。“你这是与人谈生意的口气啊。”

高长卿寡淡:“叔父筹措繁忙,侄儿只好开门见山。若是陪叔父行起酒令来,怕到时候回祖宅,连衣服都干透了!”

高国仲笑,拂袖饮酒,透过酒爵偷偷张望自己冥顽不灵的侄儿。他从小身体就病怏怏的,此时浑身被雨淋得透湿,堂中虽然升着火,怕还是冷得厉害,指尖隐在大袖下微微发颤,倒也有几分可怜了。再加之几缕长发粘连在玉石般洁净的脸上,黑白分明,微微低着头的模样从昏灯下望去,自有一番平时见不到的寒华哀婉。

高长卿不明所以,挑着眼睛冷冷地望着他。

只是那双眼……高国仲可惜地摇了摇头。这让他想起了那个人。那双眼太冷,不论年纪,都是让人畏惧的啊。

但是高国仲还是听到自己说:“这家主印,你收着吧。不论你给不给,祖宅和宗祠迟早都会落在我手里。你用这个来与我做生意,我赔得太大。你若换成旁的,我倒还可以考虑考虑——谁叫你是我侄儿呢。”

高长卿胸中涌爆出一股怒意,偏偏发作不得,手抖得愈发厉害,按在自己腰间的剑上。他强忍着,克制着,才没有拔出剑来砍翻案桌。可笑啊可笑……都是他的!这贱种!父亲在时,这些旁系哪里敢说一个不字!可是十年之后,竟都成了他的!他背着手在堂中踱了几步,浑身散发着与年龄不相符的阴厉:“那你想怎样?嗯?旁的也都是你的!你想怎样?你想逼死我么!”

高国仲笑了。他站起来拉过高长卿的手,带他到铜盆边,又一次慢条斯理挽高了他的袖子。高长卿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脸上却是毫不掩饰的仇恨与戒备。

高国仲这次没有去绞那布巾。他看着那段手臂,突然轻笑了一声,俯身亲吻。

“年少洁白,风姿都美。”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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