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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五十四街1644号是一栋黯淡的褐砂石洋房,门前有片黯淡的褐色草坪。一棵生命力似乎很顽强的棕榈树周围是一大块赤裸的地皮。门廊上有一把孤零零的摇椅,午后的微风吹动了几株去年的圣诞花,未经修剪的新枝轻轻地拍打着现出裂缝的灰泥墙。一串发硬发黄、洗得马马虎虎的衣服在院子里一根生锈的钢丝绳上抖动着。

我又往前开了四分之一个街区,把车停在了街对面,然后走了回来。

门铃不响,所以我只能叩了叩网格门的木框。有人拖着步子慢吞吞地走了过来,门开了,我往昏暗的屋内看去,看见一个邋遢的女人边开门边擤着鼻子。她面色发灰,脸上浮肿,一头杂草般的头发,颜色难以名状,既不是灰色,也不是金色,既缺乏姜黄色的活力,也没有灰色的纯净。她厚实的身体套在一件不成样子的户外法兰绒浴袍里——好多个月之前这衣服就已经褪色过时了。这只不过就是件围在她身上的遮羞物罢了。她的脚趾粗大,套着一双破旧的、显然是男式的灰色皮质拖鞋。

我开口道:“弗洛里安太太?杰西·弗洛里安?”

“嗯——哼,”那声音从她喉咙里费劲地钻了出来,就像是一个生病的人从床上爬起来一样。

“您的丈夫弗洛里安曾经在中央大道上经营一家娱乐场所对吗?他叫迈克·弗洛里安?”

她把一缕头发梳到了她那只大耳朵的后面。她的眼中闪着诧异的光。她用厚重、哽塞的声音说:

“什——什么?苍天大地呀。迈克已经去了五年了。你刚才说你是谁来着?”

那扇网格门依然锁着,而且上了门扣。

“我是一名侦探,”我说,“我想要一点信息。”

她盯着我,就这样过了漫长乏味的一分钟。然后她费力地解开了门扣,转过身去。

“那就请进吧。我还没时间把屋里收拾一下呢,”她抱怨道,“警察,是吧?”

我跨过门槛,然后把网格门的门扣又给搭上了。屋里进门左手边的一个角落里,一台体积庞大、样式漂亮的柜式收音机正嗡嗡作响。这是房间里唯一一件像样的家具。它看上去还是崭新的。其他的东西就全是垃圾了:脏兮兮、胀鼓鼓的座垫;一把木摇椅,和门廊里的那把能配成一对;一道方拱门通向餐厅,餐厅里面放着一张脏兮兮的桌子;一扇弹簧门通向外面的厨房,门上面满是指印;两盏破旧的台灯,曾经花哨俗丽的灯罩如今就像人老珠黄的站街女一样漂亮。

这妇人在摇椅上坐下,踩着拖鞋的双脚啪的一声落地,两眼看着我。我看着那台收音机,在一张长沙发的一角上坐下。她看到了我关注那收音机的目光。一股虚假的热情——淡得就像中国人的茶——爬上了她的脸庞,渗入了她的声音。“我就这么一个伴儿了。”她说道。接着她又哧哧地笑了。“迈克没又犯什么事儿吧?我现在不怎么接到警察的电话了。”

她的傻笑中有一股淡淡的酒味儿。我身子往后靠的时候抵住了一样硬物,于是伸手去摸,结果抓起了一个一夸脱装的空杜松子酒瓶。这妇人又哧哧地笑了。

“开个玩笑,”她说,“不过我向上天祈愿,他现在待的地方最好有许多便宜的金发女郎,多到管够。他在这儿的时候从来没玩够过。”

“我更在意的是一个红头发的。”我说。

“我猜他也可以来几个红头发的。”此刻她的眼光在我看来似乎不再那么模糊了。“我想不起来了。有哪个红头发姑娘比较特别吗?”

“有。一个叫维尔玛的姑娘。我不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姓,但那肯定不是她的真姓。我正忙着替她的家人找她。你们在中央大道上的那个地儿现在是一家有色人种的店了,虽然他们没有改店名,但那里的人都从没有听说过她。所以我想到了你。”

“她家里的人对这事儿可真是不急啊——一点儿也不急着找她。”妇人若有所思地说。

“这涉及到一小笔钱。不是很多。我猜他们只有找到了她才能拿到这钱。钱能激活记忆。”

“还有酒也是,”妇人说道,“今儿个有点热啊,对不对?不过你刚才说了,你是个警察。”狡猾的眼,沉稳专注的脸。那双踩着男式拖鞋的脚纹丝不动。

我举起那个阵亡的士兵摇了摇,然后把它甩到了一边,伸手去摸后屁股兜上的那一品脱保税波旁威士忌,刚才旅馆里的那个黑人职员和我都只喝了一丁点儿。我把酒瓶伸了出来,放在膝盖上。妇人用狐疑的眼光直直盯着酒瓶。怀疑的神色随即爬满了她的整张脸,那脸就像一只猫,但毫无戏耍的意味。

“你不是警察,”她轻声说道,“没哪个警察会买这种酒。你在玩儿什么把戏,先生?”

她又擤了把鼻涕,用的是一块我所见过的最肮脏的手帕。她的目光还落在那瓶酒上。怀疑在与饥渴做着抗争,最后饥渴胜利了。结果向来如此。

“这个维尔玛是个舞女,是个歌手。你真的不认识她?我猜你大概不常去那里吧。”

那双海草色的眼睛依然盯着酒瓶。一条布满舌苔的舌头卷过她的嘴唇。

“天,这酒真带劲,”她叹了口气,“我他娘的才不在乎你是谁呢。你给我把它拿稳了,先生。现在可不是打翻瓶子的时候。”

她站起身来,一摇一摆地走出房间,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两只脏兮兮的厚玻璃杯。

“我就不放开喝了。你带的这瓶就够了。”她说。

我给她倒上了一大杯,这点儿量足够让我飞过墙头了。她迫不及待地伸手抓起酒杯,顺着嗓子眼儿把酒灌了下去,仿佛只是吞下了一片阿司匹林,然后继续看着酒瓶。我又给她倒了一杯,然后给我自己倒了一小杯。她拿着酒杯回到了摇椅边,眼睛里的棕色已经比刚才深了两分。

“天,这玩意儿无知无觉地就死在我肚子里了,”她边说边坐了下来,“它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我们刚才在扯什么来着?”

“一个叫维尔玛的红头发姑娘,以前在你们那家中央大道上的店里工作。”

“对。”她这时又打发了第二杯酒。我走过去,把酒瓶放在她身边的一只茶几上。她一把抓起酒瓶。“没错。你说你是谁来着?”

我拿出一张名片递给她。她用舌头和嘴唇读了读名片,把它扔在了身旁的一张桌子上,然后把空酒杯放在上面。

“哦,私人侦探。你刚才可没说啊,先生。”她伸出一根手指头在我眼前晃了晃,开玩笑似的对我表示责备。“不过你的酒告诉我说,你这人还是不错的。这杯敬违法犯罪。”她给自己倒上了第三杯酒,然后一饮而尽。

我坐了下来,用手指搓着一根香烟,等着她开口。她要么知道,要么不知道。如果她知道点什么,她要么会告诉我,要么不会。就这么简单。

“可爱的红头发小妞儿,”她用缓慢厚重的声音说道。“没错,我记得她。又唱歌又跳舞的。一双腿生得漂亮,而且对那些人挺大方。她跑到别的地方去了。我怎么会知道这种婊子现在在干啥呢?”

“哦,我没有真的以为你会知道,”我说。“可我过来向你打听一下也是很自然的一件事,弗洛里安太太。想喝威士忌的话请自便——我可以出门再弄些来,如果需要的话。”

“你没有喝。”她突然说道。

我伸手握住玻璃杯,把杯里的酒满满地咽了下去,好让这点酒看上去显得更多一些。

“她的家人在哪儿?”她突然问。

“这有关系吗?”

“好吧,”她冷笑道,“所有的警察都一样。好吧,帅哥。请我喝酒的人就是我的朋友。”她伸手拿起酒瓶,倒满了第四杯。“我不该跟你侃大山的。可我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我就能侃到天花板上去。”她又哧哧地笑了。她的模样妩媚得就像只洗衣盆。“在椅子上坐牢了,可别踩着蛇了,”她说,“我有主意了。”

她从摇椅上站起身来,打了个喷嚏,身上的浴袍险些掉了,她伸手拍了一把这件袍子,让它贴回肚皮,然后冷冷地盯着我。

“不许偷看。”她说完边再度走出了房间,出门的时候肩膀撞着了门框。

我听见她拖着笨重的脚步走进了后屋。

圣诞花的新枝啪啪地拍打着屋前的泥墙,发出沉闷的声响,那条晾衣服的绳子在房子的一侧依稀吱吱作响。卖冰激凌的小贩摇着铃铛从门前走过。角落里那台又大又新又漂亮的收音机用深沉轻柔的跳动性音符低声诉说着舞蹈与爱情,就像是一个歌手在唱着感伤的恋歌。又是一阵笨重的脚步声,还有乒乒乓乓的声响。一只盘子掉在了地上。我从长沙发上站起身来,悄悄地溜进餐厅,再从那里进入一条短短的走廊。一扇门开着,我顺着门缝往里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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