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马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3.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金元一筹莫展地望着眼前昏迷不醒的男人。

他现在有四条路可走:第一,马上跑去找看林人,通报他的发现,然后,跟看林人一起将此人送到镇医院;第二,把此人丢在这里,任其自生自灭,也许第二天早上,看林人就会发现他,到时候,他们一定会送他上医院,当然还会报警,这是最省事的做法;第三,将此人背出树林,直接丢在镇医院门口;第四,反正他也是医生,可以为其作简单的伤口处理,然后想办法弄醒他,让他自己离开这里。

他选择四。

让他背着这么一个身高超过一米八的壮汉穿过荆棘丛,他实在没那体力;而通报看林人,则是他最不愿意做的。因为这么一来,他夜闯许家树林的事就会败露。谁知道许家人会不会因此将他告上法庭?而更麻烦的事是,许家因此可能会加强对树林的看管,也许因为这事,他今后再也不能来他的墓地了。这片墓地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他可不想因为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而失去它。

男人还躺在木箱里。他先用手电筒将此人全身上下照了一遍。显然,这家伙是被人谋害的,但血迹只集中在衬衫的领口处。由于此人穿的是黑色皮衣,所以暂时看不清衣服上到底有多少血迹,不过,至少乍看之下,血迹并不多;而衣服的下摆、裤子好像都很干净,这说明,伤口很可能在此人的头部,而且伤口不会很大很深。另外,除了血迹之外,此人的衣服还算干净,没有沾染污泥或者别的什么东西,说明此人很可能在受伤后,直接被弄进了木箱。他又用手电筒检查了一遍木箱的四周,发现在箱子的角落,就在靠近男人鼻子的地方,有个小孔。他想,如果没这个小孔,恐怕这男人早就死了。

我是不是该报警?他问自己。但回答是否定的。

镇派出所一共有五个人,他认为他们中没有一个愿意在晚上10点摸黑到这片树林里来。再说,这人也没死,伤得也不算重。对于派出所的人来说,人没死,就等于什么事都没有。再说,这人一看就知道不是本地人,从衣着打扮看,多半是城里人,老黄就算来了,也不会愿意多管闲事。老黄快六十了,他最希望太太平平地混过这三个月,然后顺利退休。如果这几个月没案子发生,对他来说就是好事。

这人被打破头扔进木箱里活埋,明显属于谋杀案,只不过是谋杀未遂。小镇已经N年没发生过恶性案子,老黄碰见这种事,躲都来不及呢。他估计老黄接案后,顶多随便问两句,然后就会劝此人到市里去报案,这样,他就可以把这个烫手山芋扔出去了。所以报警实在没多大的意义。

他绕着箱子走了一圈,随后在箱子的一边停住。他放下手电,蹲下身子,用力扛起木箱的一端,箱子摇摇晃晃地竖了起来,他又走到箱子的正面,把几乎直立面对他的男人,从箱子里拽了出来。

他本来以为这么一折腾,男人会醒来,可男人却毫无反应。

他猜想这男人在箱子里可能已经待了很长时间。不管是被击伤还是吃了安眠药,都很难让一个人昏睡超过八小时。因而,他判断这男人很可能是服用了过量的安眠药,或者别的什么药物。换句话说,这男人是被投毒了。

投毒、钝器打头、活埋,这属于三料谋杀吧?是什么样的菜鸟杀手,这样还没能杀死这男人?首先,“他”肯定是初犯,不然,“他”应该至少会准备一个更密封的箱子;其次,“他”可能是个女人,或者一个小个子男人,因为没办法在体力上抗衡对方,所以才会选择投毒;最后,只有缺乏耕种经验或体力差的人才会挖这么浅的坑!只要有条野狗就能让这只箱子暴露无疑。所以,这个人绝不会是农民,“他”应该来自于城市。

金元把男人平放在泥地上,这一次,他翻遍了男人身上的所有口袋,没有钱包,没有手机,什么都没有。看来凶手早就搜过这家伙的身了。

他决定先给男人作一个简单的全身检查。结果如他所料,男人身上唯一的伤口在后脑下方,伤口不深,口子也不长,不过四五公分而已,但有感染的迹象。他庆幸自己的急救包里还有一把刮刀。他将手电绑在身边一根颤巍巍的细树枝上,然后,借着微弱的手电光,他先用刮刀迅速剃掉了男人后脑的大部分头发,接着,他用酒精消毒,最后用专业外科手术线缝合了伤口。

这对他来说,只是个小手术。在诊所,他算是个全科医生,小到在手指上涂红药水,大到切除肿瘤,什么都干过,前些日子,他还替两个孕妇接生过孩子。可是,树林跟诊所毕竟不同,由于光线太暗,手术时间比他预期的长,但还算顺利。他没带麻药,因而他一直希望手术的疼痛能将男人惊醒,但直到他包扎完毕,男人仍然昏睡不醒。

“你可真能睡!”他忍不住说道。

他拨开男人的眼皮,用手电照了一下,又替男人测了血压和心跳。结果是,血压偏低,心跳过缓。

“看来不给你洗胃的话,你是活不了了!得了,先给你验个血。”

他的急救包里时时刻刻都放着注射器和六个密封小罐,这是为应付街上的临时病人准备的。近一两年,他走在街上常被人拉住,让他临时出急诊。他本来可以拒绝的,但他生性不愿与人争辩,再说对方往往不由分说拉着他就走。由于他空手到病人家无法救治,有好多次,他不得不返回诊所去拿注射器。于是,久而久之,为了免除来回奔波的麻烦,也为了节省救治时间,他现在干脆把该带的都带在身边。他包里还有个冰袋,他通常用它来为食物保鲜,现在,他将搜集到的血液样本放在存放冰袋的泡沫小盒子里。

他决定回诊所一次。因为男人需要的葡萄糖水和催吐剂,他身边都没有。

看这男人现在的情形,一时半会儿是醒不了的,而他又没法把他弄出林子。所以,他觉得应该在林子里给这男人找个暂时的栖身之地,一个看林人夫妇不会注意到的小角落。

他知道就在离河边不远,一棵老树后面有个隐蔽的树洞,小时候,他曾经在那里避过雨。树洞大约有十几平方米大,住人没问题,完全可以作为临时病房使用。

他花了几分钟找到了树洞。

他拉着男人的双手,往树洞的方向一路拖行。他故意重手重脚,随意拽拉,只希望男人会被惊醒,但是,中毒和睡觉毕竟是不一样的,无论他怎么做,男人始终双目紧闭,像死人般一动不动。

“好吧,你一个人在这里待一会儿。我马上回来。到时候就给你洗胃。”他对男人说,他也不知道对方是否能听见。

蒙眬中,莫兰好像听见客厅里有响动,她立即从床上跳起来,开门冲了出去。可是到了客厅,她才发现,她刚刚听到的只不过是斜靠在玄关的雨伞掉在地上的声音。

她不甘心,又透过猫儿眼朝走廊张望。她已经记不得今天是第几次从这个小玻璃孔朝外看了。可是走廊里仍是黑漆漆的一片,她什么都看不见。

她从来不喜欢运动,可今天,从晚上7点之后,她至少下楼四次,过了晚上10点,她甚至还穿上鞋到小区里去逛了两圈。然而,无论是门外的走廊、附近的街角,还是小区的绿地,她都没找到她要找的人。高竞既没给她打电话,也没给她发短信。在他们吵架之后,他对她置之不理超过十二个小时,这还是第一次。

可是,这是置之不理吗?他真的是在怄气吗?莫兰越来越觉得不可能。她知道,不管高竞有多傻,有多固执,有多不可理喻,归根结底,他还是爱她的。要不然,他不会一大早给她打电话。他那么做,无非是为了和好。他是想和好的。所以,假如他看见她的来电,无论多忙,他都会想办法尽快回复的。如果没有的话,那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

会发生什么事?

是手机被偷了?可即使手机被偷,他仍可以打电话给她,只要他愿意。他身边不会连打电话的钱都没有吧。其实如果遇到这类事,她相信,他会第一时间打电话过来向她诉苦。

那为什么他到现在还没消息?

莫兰越想越不安。她终于再次拨通了他的电话。事实上,晚上7点之后,她就打过了。她没听见电话铃,只听见一句她已经听腻的话——“对方已关机。”

他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意外?难道是——车祸?!这两个字飞过她的脑际时,她惊出一身冷汗。

不可能。她连忙对自己说,高竞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刑警,虽然他的腿伤还没完全康复,还不能快跑,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是个残废。其实现在,他走起路来已经比两个月之前利索多了,遇到类似的险情,他应该有办法躲开的。再说,高竞应该没那么倒霉,自己也没那么倒霉,他们从没干过什么坏事,这种事不可能发生在他们身上!不可能,不可能,就是不可能……

她一个劲地推翻那些可怕的猜想,拼命安慰自己,可她的思绪仍像从山坡上掉下来的石头,无法阻止地朝一个方向滚去。

会不会是穿过马路的时候,正好遇到了一辆加速行驶的汽车?

不可能!

可是,还能有别的解释吗?

如果他是健康的自由的,为什么不回她的电话?现在已经是夜里12点了。

他在哪儿?难道他已经……

有那么几分钟,她像冷冻人一般僵坐在沙发上,不知道该怎么办。等她从沙发上站起来时,发现内衣已经全湿透了。她没顾上换衣服,抓起手机,拨通了120急救电话。

替男人洗完胃,金元已经精疲力竭。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似明眼

似明眼

风祈月黎
来阅文旗下网站阅读我的更多作品吧!
都市 连载 0万字
救命!她们重生都想抢我做老公

救命!她们重生都想抢我做老公

黄花草木樨
叶宇重生了,为了救自己那个名义上的冰山老婆,他丢掉了性命。红颜祸水!为了小命,他决定这一世一定要远离楚梦涵。可是,事情的展好像有些脱离了自己的掌控……没想到的是楚梦涵也重生了,重生后的她竟然能窥探到叶宇心里的想法,为了弥补前世遗憾,还开始疯狂撩拨他,誓要让叶宇爱上她……不仅如此,伴随着楚梦涵的重生,她的竞争对手也... 《救命!她们重生都想抢我做老公》
都市 连载 39万字
火葬场请走开

火葬场请走开

RatIsh
某天创业狗陈抒意被告知自己是某本小说里的渣攻。 这是一个主角受被渣攻虐身虐心,最后主角受心如死灰,将自己修炼的心硬如铁,回归打脸渣攻,将渣攻玩弄于股掌之中。最后抛下渣攻另寻新欢的故事。 可即将面临火葬场的
都市 完结 22万字
领主:我的蚁族无限进化

领主:我的蚁族无限进化

寒夜沽酒
数十亿人穿越领主世界。 成为领主。 只有努力发展自己的领地,掠夺资源,建立强大的王国。 方能在领主争霸时代来临的时候,登上万族争霸的大舞台! 争霸世界! 刚穿越过来。 觉醒了最弱小的兵种,蚁族。 莫飞一声哀叹:“完了,要G了啊!” 这时,领主天赋觉醒。 【你觉醒了SSSS级唯一天赋:无限吞噬进化!】 兵种太过弱小,莫飞决定先苟着发育! 【吞噬生命之泉:你的蚁族寿命和生命力大幅度提升,进化为不死蚁
都市 连载 25万字
张林吴雨晴

张林吴雨晴

士子风流
张林得罪领导被贬,三年来,卧薪尝胆,隐忍不发,机缘巧合之下,撞破县委书记的好事,从此否极泰来,平步青云。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官场之中,张林展现出超凡的大智慧,合纵连横,叱咤风云,混得风生水起,周游于校花、明星、护士等各大美女之中,最终享尽齐人之福,逐步走上权力的巅峰,书写出一段兵痞入仕途的传奇人生。...
都市 连载 29万字
有幸遇见你

有幸遇见你

倪多喜
周煦讨厌一切麻烦,而梁筝是他见过最麻烦的人。 他起初只希望梁筝离他越远越好,别来烦他。 可是当后来她真的再也不出现,他才发现自己高兴不起来。 那晚喝酒,秦宋忽然想起个事,和周煦说:我前两天看到梁筝了,跟个男
都市 完结 35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