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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引入的那个房间,看上去既奢华又破败,不伦不类。窗户上装着百叶窗,没挂窗帘,地板上没铺地毯,散落着包装箱、刨花片、报纸和书籍,墙上留着以前挂图画和放家具的印记。但另一方面,仅有的两张扶手椅绝对价值不菲,在桌上乱糟糟的杂物中,既有雪茄、牡蛎壳和空的香槟酒瓶,也有罐装浓缩牛奶和打开的沙丁鱼罐头,还有廉价的陶器、残缺不全的面包、香烟头和留着残茶的茶杯。

两位东道主似乎走了很长时间,兰塞姆沉浸在对狄凡的回忆中。他对狄凡的那种反感,就像我们对一个自己小时候短暂地崇拜过,但很快就不再崇拜的人的感觉。狄凡比别人早半个学期精通了那种幽默,对学长们的多愁善感和理想主义的行为作派大加摹仿和嘲弄。几个星期里,他口里的“老地方”、“玩一局”、“白人的责任[1]”、“正直行为”把大家都迷得神魂颠倒,包括兰塞姆。但是兰塞姆在离开维登肖之前,已经开始发现狄凡是个乏味的家伙,到了剑桥就尽量躲避他,常常纳闷这样一个华而不实、肤浅平庸的人,缘何竟能如此成功。蹊跷的事情接踵而来,狄凡被选入莱斯特董事会,更加蹊跷的是,他的财富暴增。他早就抛弃剑桥去了伦敦,想必成了“伦敦城里”的一个人物。偶尔会听到他的消息,提供消息的人通常要么会说,“狄凡是个绝顶聪明的家伙,有他自己的一套”;要么就会郁闷地评论道,“我始终搞不明白,那个人怎么会爬到今天的位置”。兰塞姆从刚才院子里简短的对话来判断,他的老校友几乎没有什么改变。

门开了,打断了他的思路。狄凡一个人走了进来,手里端着托盘,托盘里有一瓶威士忌,还有玻璃杯和苏打水。

“韦斯顿在找吃的东西。”他把托盘放在兰塞姆椅子边的地板上,自己动手开酒瓶。兰塞姆已经渴得要命了,却发现这位东道主属于那种令人恼火的人,他们一开口说话就会停止手头的动作。狄凡用螺丝锥的尖头去撬包在瓶塞上的那层银纸,然后停住手问道:

“你是怎么跑到这个穷乡僻壤来的?”

“我在徒步旅行,”兰塞姆说,“昨晚睡在斯托克林地,本来希望今天能在纳德比过夜的。他们不肯给我安排床铺,所以我就想去斯德克。”

“上帝啊!”狄凡惊叹,螺丝锥仍然闲置不用。“你这么做是为了钱呢,还是因为你是个受虐狂?”

“当然是为了快乐。”兰塞姆说,目不转睛地盯着仍然没有打开的酒瓶。

“这份乐趣能够解释给外行人听听吗?”狄凡问,总算想起来扯掉了一小片银纸。

“我说不好。首先,我喜欢随意地漫步——”

“上帝啊!你肯定会很喜欢军队。一路行军到某个地方,对不对?”

“不,不。跟军队正好相反。军队里最关键的是,你没有片刻的独处时间,而且你永远不能选择自己要去哪里,甚至不能选择走在道路的哪一部分。而徒步旅行的时候,你是绝对独立的。你愿意停就停,愿意走就走。从头到尾,只有你自己,不用考虑任何人,也不用跟任何人商量。”

“直到某天晚上,你发现旅馆里有一封电报等着你,上面写着‘速归’。”狄凡说,终于把银纸剥掉了。

“除非你傻到留下一大堆地址,并且真的去了那些地方!对我来说,可能发生的最糟糕的事情,就是电台里广播说,‘估计正在英格兰中部地区某处漫游的埃尔温·兰塞姆博士请注意——”

“我开始有点明白了,”狄凡说,停住了正在拔瓶塞的手,“如果你是做生意的,这样就行不通。你可真是个幸运鬼!可是,你真的就能这样突然消失?没有妻子,没有孩子,没有年迈而慈祥的父母,以及诸如此类的一切?”

“只有一个已婚的妹妹在印度。还有,你要知道,我是一名大学导师。而你应该记得,在假期当中,大学导师几乎相当于一个不存在的生物。学校不知道也不关心他在哪里,别人就更不当回事了。”

随着一记欢欣鼓舞的声音,塞子终于从瓶口拔出来了。

“要多少请关照一声。”兰塞姆把杯子递上前时,狄凡说道,“但我觉得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情况。你真的是说没有一个人知道你在哪里,什么时候回去,没有一个人能够找到你吗?”

兰塞姆点点头,狄凡已经把苏打水瓶拿在手里,突然骂了一声。“倒霉,这是空的,”他说,“你不介意加水吧?我得到炊具室去弄点水来。你愿意要多少水?”

“把杯子加满,劳驾。”兰塞姆说。

几分钟后,狄凡回来了,把这杯耽搁已久的饮料递给兰塞姆。兰塞姆满足地叹了口气,放下喝了一半的杯子,说狄凡选择的居所至少跟他选择的度假方式一样古怪。

“差不多吧,”狄凡说,“但是如果你了解韦斯顿,就会发现与其跟他争论,还不如跟着他走省事。这就是所谓‘强硬的同事’。”

“同事?”兰塞姆好奇地问。

“在某种意义上吧,”狄凡看了一眼房门,把椅子往兰塞姆跟前拖了拖,用一种更加推心置腹的语气继续说道,“不过,他可是有真本事的。这话只在你我之间说说,我给他手头的几项实验投了点钱。都是挺正当的玩意儿——进步、博爱,等等,但是也有产业的一面。”

就在狄凡说话的时候,兰塞姆的感觉出现了异样。起初,他只是觉得狄凡的话听上去莫名其妙。狄凡似乎是说他在工业生产方面没有问题,但是在伦敦一直找不到一项适合他的实验。接着,兰塞姆发现狄凡不仅语焉不详,而且他的话也听不清了,这不奇怪,因为他现在离得那么远——大概有一英里,可是看上去又那么清晰,就好像透过望远镜的另一端看到的东西。狄凡就隔着这么遥远而清晰的距离,坐在他那张小小的椅子里,凝视着兰塞姆,脸上带着一种新的神情。他的目光变得令人惶惑。兰塞姆想在椅子里挪动一下,却发现已经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他觉得非常舒服,但似乎他的胳膊和双腿都被绑在了椅子上,脑袋被一把老虎钳夹住——一把包着漂亮的垫布、却无法撼动的老虎钳。他并不感到害怕,但知道应该感到害怕,并且很快就会感到害怕。然后,很慢很慢地,屋子从他的视线中逐渐隐去。

兰塞姆一直不能肯定,下面的事情跟本书里记载的事件是有关联的呢,抑或只是一个靠不住的梦境。他模模糊糊地记得,他和韦斯顿、狄凡都站在一座四面围墙的小花园里。花园里很明亮,阳光灿烂,但是越过围墙顶部,只能看到一片黑暗。他们试图翻过围墙,韦斯顿叫他们托他一把。兰塞姆不停地劝他不要翻过围墙,因为外面太黑了,但是韦斯顿执意不听,于是他们三个人都开始翻墙。兰塞姆落在最后。他骑跨在围墙顶上,用大衣垫在身下,因为墙顶有碎玻璃碴。另外两个人已经落在了墙外的黑暗中,可是没等他跳下去,墙上的一扇门——之前谁也没有注意到的一扇门——突然从外面打开,一些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奇怪的人走进花园,把韦斯顿和狄凡又拖了回来。怪人把他们扔在花园里,自己返身回到外面的黑暗中,并且锁上了门。兰塞姆发现他没有办法从墙上下来。他只好坐在那里,并不害怕,但感觉很不舒服,因为他的右腿放在外面,一片漆黑,而左腿放在里面,一片光明。“如果我的腿再黑一些,就要消失了。”他说。然后,他低头望望暗处,问道,“你们是谁?”那些怪人肯定还在那儿,只听他们一条声儿地回答,“呼——呼——呼?”就像猫头鹰一样。

他慢慢地发现,他的腿并不是黑,只是发冷发僵,因为他一直把另一条腿压在它上面,而且他坐在一间亮灯的房间里的一张扶手椅上。有人在他旁边说话,他发现这场对话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他头脑清楚了。他意识到自己被人下药或催眠,甚至两者兼而有之,他感到身体的知觉正在恢复,但仍然十分虚弱。他一动不动,全神贯注地听着。

“我对此已经有点厌倦了,韦斯顿,”狄凡在说话,“特别是拿来冒险的是我的钱。我告诉你,他不会比那个男孩差,在某些方面还会更好。只是,他很快就会醒过来,我们必须立刻把他弄上去。我们早在一个小时前就该这么做了。”

“那个男孩挺理想的,”韦斯顿生气地说,“不能为人类服务,只会传播愚昧。像他这种男孩,文明社会应该主动把他交给国家实验室去用做实验。”

“那当然。可是在英格兰,他这种男孩是伦敦警方理所当然会感兴趣的对象。而另一方面,这个好管闲事的家伙,好几个月都不会有人惦记,即使到了那时候,也不会有人知道他失踪的时候人在哪里。他独来独往。没留地址。没有亲人。最后一点,他是自愿干预这件事的。”

“唉,坦白地说,我不喜欢这样。他毕竟是个人。那男孩实际上是个——是个标本。不过,他只是一个人,或许还是一个十足的废物。我们自己的生命也在冒险呢。为了伟大的事业——”

“看在老天的分上,别再来那套老生常谈了。我们没时间了。”

“我敢说,”韦斯顿回答,“如果他知道原委,自己也会同意的。”

“你搬脚,我搬头。”狄凡说。

“如果你真的认为他快要醒过来了,”韦斯顿说,“最好再给他服一剂药。我们要等太阳出来才能开始。让他在那里面挣扎三个多小时可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他最好在我们进行实验的时候再醒过来。”

“言之有理。你看着他,我跑到楼上去拿药。”

狄凡离开了房间。兰塞姆眼睛半睁半闭地看到韦斯顿站在他身旁。他没有办法预知,如果自己突然发力,身体是否会有反应,反应有多敏捷,但他一眼就看出必须抓住这次机会。几乎没等狄凡关上房门,他就奋力窜起,扑向韦斯顿的双脚。科学家往前一栽,倒在椅子上,兰塞姆使出全身的力气把他甩掉,站起身,冲出房门,跑进大厅。他身体很虚弱,刚进大厅就摔倒了,可是恐惧紧追着他,几秒钟内,他就找到了大厅的门,焦急万分地对付那些插销。大厅很黑,他的手指在颤抖,这些都对他不利。没等他拔开一个插销,身后没铺地毯的地板上就响起了穿靴子的脚步声。有人抓住了他的肩膀和膝盖。他踢蹬着,扭动着,浑身是汗,扯足了嗓子大吼大叫,隐约希望能有人来救他,他没想到自己竟然有这么大的蛮力,拖延着挣扎的时间。谢天谢地,门终于开了,夜晚清凉的空气扑面而来,他看见了令人欣慰的星星,甚至看见他自己的行李放在门廊上。接着,他脑袋上挨了重重一击。他失去了意识,他知道的最后一件事,是一双有力的手把他拖回到黑暗的过道,以及房门关上的声音。

【注释】

[1] 语出英国作家吉卜林(Joseph%Kipling,1865——1936)的诗作《从海到海》,意思是“白人肩负着将其文明带给落后民族的责任”。——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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