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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环和冯易辰在宋亭文八岁被送去重庆时就跟在他身边,算是宋亭文比较亲近的人。

明环帮白芨整理着送来的东西,“二少爷是个命苦之人,在这里如履薄冰,二少夫人行事小心些。”

沈织锦一口水呛住,“他?宋亭文?命苦?怎么会?”

“少夫人不要嫌我多嘴,这也都是家里人尽皆知的事情,只是您不知道罢了。之前二少爷上头还有个大少爷宋亭瑞,不是夫人亲生的,但是很受总督器重,当时还参加科考,总督怕二少爷会和大少爷争,就把八岁的二少爷送去了重庆,我和冯易辰跟着二少爷去了重庆,看着那么小一个孩子大冬天的走十几里去学堂,学堂里冬天吃不上饭,回来的时候手脚冻得乌青,还要跟着冯易辰一起学些防身的武术。”明环说着说着就有些哽咽起来。

沈织锦抠着手指,“那个不是亲生的大哥现在在哪?”

“五年前在去天津的水路上,船沉了。总督那时候把二少爷从重庆接回来了,二少爷在外称宋家长子,在家里总督只许下人唤二少爷。这五年总督为了培养二少爷,费了不少心思,送去各地学习,苦的是二少爷,虽然被接回来了。但是还不如在重庆的时候。总之,我们看着二少爷长大的,二少夫人既已嫁给了二少爷,请您多向着他些。”

沈织锦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这是她不知道的,她只看到他是总督府的少爷,风光无限,将来做官儿前途无限一片大好,殊不知他每一步都走在刀刃上,娶到她更是艰难。

今日早上她起晚了,宋亭文中午就要顶着大太阳在练兵场多练些时辰。

刚听完明环讲的,大太太那边就来请人了。

是大太太身边的岁娘来请的,“二少夫人,太太请您去祠堂。”

沈织锦一下子站起来,摸了摸头发,整了整衣服,“看着还好么?”

白芨使劲儿点头。

到了祠堂,纪氏已经站在门口了。

“母亲。”她端正地走过去。

“我今日本来不应罚你的,但是早晨那么多人在,你就做做样子,在祠堂跪两个时辰,午饭我让人给你送过来。”纪氏说话不怒自威。

她确实犯了错。

祠堂里的香烛都亮的很,宁静的香火气儿闻久了有些熏人,正对的是宋亭文的太爷爷的画像,最下边摆着宋亭瑞的灵位,她还去数着上面摆着的灵位,一共有二十三座。她跪了一个时辰腿就麻了,跪坐在蒲团上,白芨和明环站在门口把风。之前宋亭文犯了一点错都会来到这里跪着,有时候一跪就是一整天。

岁娘来送午饭,明环赶忙进去扶她。

沈织锦匆忙吃了饭,低头跪在祠堂里掉眼泪,“这才第一天就这么难过,宋亭文,早知道就不要嫁给你,我去当比丘尼,去留学留一辈子,也不要嫁给你。”

她低头看到了蒲团下的一排小字,大概是用某种尖锐的东西刻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而趋之。”

宋亭文刻的。这是林则徐的《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二首》。

确实有些贴切。

下午三点她回到新房,都是被扶到床上的,她跟明环说不用再叫她吃晚饭了,她要好好睡会儿。

大概一直到了七点,她还没有醒过来,宋亭文回来的时候她也全然不知,早在进门就听到她被罚的事情。

他以为纪氏只会让她抄写家规,居然让她跪了四个小时。她从来没遭过这种罪,这下倒是苦了她了。宋亭文想去看看她的膝盖,看她睡熟了,让白芨打了些热水进来。

他仔细地去脱下她的袜子,沈织锦一下子惊醒,“你干什么?!”

“我们已经是夫妻了,”他看着她惊恐的样子觉得有些好笑,“你膝盖上大概有一大块淤青了,得快些处理,要不然不容易好。”

沈织锦吞吞吐吐:“让白芨来或者我自己来,你个大男人笨手笨脚的。”她的脸开始红,一直红到脖子。

“你相信我,前几年我天天跪在那里,把每一位祖宗的生平都给背熟了,膝盖骨都跪出茧子了。”宋亭文看到她乌青的膝盖,盯着瞧了许久,把打湿的热毛巾轻轻敷在她的膝盖上,心疼地告诉她,“再等我一些时候,以后不会让你受这样的苦。”

“你说什么呢?今天确实是我的错。我没赖你。宋亭文,你我都应该心知肚明,我嫁给你,绝非偶然。”她抬头,宋亭文在温柔地看着她,眼睛里都是密密麻麻的的疼惜。

她好像不那么相信,不相信宋亭文是真心对她好,那么喜欢她的。

当然不是偶然,是他强求来的,他不信神佛,但是为了这桩婚事,他特地去求神拜佛,祈愿能够顺利娶到沈家小姐。

天花板的灯暗暗的,半开的窗,风吹进来一股子花香,沈织锦抬头看柜子上的钟,已经七点半了的,她肚子饿的难受。

“厨房现在还有饭么?”

宋亭文看着她发笑,“现在应该是没有了,一般六点半就吃晚饭,饭点已经过了,但是,”他凑到她眼前来,身上有些涩人的硝石味儿,“我带你出去吃,我们悄悄地出去,不让人发现。”

“你身上什么味儿?怪呛人的。”沈织锦捂住鼻子。

“下午去了一趟城北的军火库,我把外衣脱下来,换件衣服,我们就出去。”

她点了点头,开始下床穿鞋袜,刚穿好呢,宋亭文一把给她横抱起来,她缩在他的怀里,小小的,看到东屋的灯全熄了,他们就大摇大摆地走出去了。

宋亭文抱着她,走了两条街,买了好些吃的。

白芨跟在后边,拿了好些吃的,她还是不想回去,“我们也买些糖炒山楂回去。”

“好。”

在京都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刁蛮任性的小姑娘,现在更可爱些。

之前在香港念书,她身边总有男孩子追求她,印象最深的是一个英国来的男孩,叫弗洛德,总是绕几条街来女校门口看她一眼。但是她实在不喜欢,就没有答应。但是弗洛德有蓝色的眼睛,金色的头发,给她带过好吃的黄油曲奇饼,偷偷放在她的书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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