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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我们都会喜欢有一位像特里斯特拉姆·项狄这样的叔叔。这位叔叔总是在讲故事,在他灵活自如地用笑话、文字游戏、轻率举动、荒唐勾当、古怪行径、困惑迷执,以及令人捧腹的做作吸引着我们的同时,他却也被自己讲的故事套住而迷陷其中。这位叔叔尽管聪明、有教养、老于世故,但内心里仍然是一个淘气的小孩。每当这位叔叔的故事讲得太长,或者他已离题万里不知所云时,我们的父亲或者阿姨就会说:“够了!你会吓着孩子们的;你会把孩子们弄出毛病的!”但是,并非只有小孩才会全神贯注地聆听这位叔叔的每个字眼,沉溺于他那些曲折动人的故事,大人们也往往如此。因为,只要我们习惯了这位叔叔的声音,我们就会一直想听。

在生活的诸多场合里,我们会迷恋上某个声音,迷恋上讲故事者的话语。在拥挤的办公室、在军队、在学校,以及在团聚之时,我们会依据声音的特点首先认出那些特别的人。有时,我们听他们说话已经习以为常,以至于我们想跟他们说话,并非因为对他们谈话的内容感到好奇,而仅仅是因为我们渴望再听到他们的声音。我们离不开这位叔叔,就像我们可能离不开一位好管闲事的邻居,或者离不开那类刚走上舞台,还未开口就已经把观众逗得开怀大笑的演员。在土耳其,这类叔叔也会让我们想起最受喜爱的专栏作家们,他们身上发生的任何事情都能写成故事。在真实的生活里,当我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声音,习惯了这种讲故事的人之后,我们最渴望的,就是能听到讲故事的人以其独特的角度、通过他的声音来讲述我们自己的想法、自己的经验。住在楼上每天都来看望你的亲戚属于这种人;醒来后一起共度时光的战友也不例外:你如此迫切地需要他的声音,以至于倘若没有了它,世界和人生都似乎不复存在。我们应该都有这样的叔叔。

但是,碰上劳伦斯·斯特恩这样的叔叔,仍可说是四十年一遇的事情。我小的时候,我的亲叔叔总是给我们出数学难题而不是文学谜语来逗我们开心。尽管我很不情愿去应付这种没意思的测试,但仍然想证明自己有多聪明,于是拼命地想在这种狂热中找到答案。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我的叔叔有个很漂亮的妻子。我五岁时经常去看望婶婶,她美貌绝伦,就连祖母的那些旧家具、薄纱窗帘、布满灰尘的饰物都不能令其黯然减色。四十年来直到现在,想起婶婶,我仍会想起去她家玩耍的情形。她的儿子们,两个儿子都当了牙医,在尼尚塔石行医,愿上帝保佑他们。有一天,我去那个大儿子的诊所辞行,发现房子的前门从外面锁上了。我站在那里久久凝视,闻着丁香的余馨,却看到一只长着条纹的猫从格栅的间缝里挤身而出,横穿街道,进了一家杂货店。那家杂货店当时还在卖尼尚塔石最好的开胃小吃,特别是羊肉大米菜叶包。

跑题

我在上文最后一段里所谈的事情,就是所谓的跑题。特里斯特拉姆·项狄用题外话拼凑出他的故事,而且因为题外话这东西我们都讲,所以在日常的语言里,我们觉得没有必要给它起个新名字。在《项狄传》这本书里我们从未了解特里斯特拉姆·项狄的生平和见解,只是到了小说结尾时,我们才看到有关特里斯特拉姆的出生情况。然后,在大家还没来得及注意他时,他又从小说的场景里消失了。斯特恩的主人公似乎可以永远谈论他出生世界的历史、他的父亲对出生以及人生的总体看法。但是,他不会在一个主题上逗留时间过长。他像一只快乐的猴子,从一个树枝荡到另一个树枝,从不停止,从一个主题跳到另一主题,永远向前。

大多数时间里,读者的印象都是斯特恩不知道他的小说会往哪里发展。但是有很多勤勉的评论家,如维克多·什克洛夫斯基(Victor Shklovsky)[2],都已从文本的某些线索以及该书的叙事结构着手,来证明斯特恩对这部小说进行了最精心的策划。因此,让我们来看看,小说第八卷第二部分叙述者就这一主题是怎样说的:今天的世界上,给作品写开头有几种不同方式。我相信我选择的是所有方式里最佳的一个,至少它与宗教最为接近。因为,我所做的就是写下第一个句子,然后把第二句交给无所不知的上帝去完成。

整个故事都遵循着同样的逻辑,永远跑题——跑题跑得如此频繁,我们简直都可以说,该书的主题恰恰就是跑题。但是,如果斯特恩能猜到,或许有些像我这样的家伙会强迫他在此问题上说个究竟,他就会马上又去改变主题。

那么什么是主题?

如果小说家跑题,我们会觉得厌烦。我们就喜欢那样去抱怨。毕竟,只要我们厌倦了某部小说,我们就会说它脱离了主题。但是,某部小说失去吸引力,原因很多。有些读者直打哈欠,是因为小说喜欢长篇大论地描写自然;有些人觉得乏味,是因为性方面的内容太少,而有些人却恰恰相反。有些人会觉得极简约派的小说家们令人烦恼不已,有些人则抱怨作家对于混乱的家庭细节给予了太多关注。一部小说能否引人入胜,并不在于上述几种性质的存在与否,而取决于作者的风格和技巧。换言之,小说可能关乎一切。《项狄传》就是这种类型的书:一本关乎一切的书。

我们不应忘记,这种“关乎一切”实际上遵循着确定的逻辑。作家很有可能会把所有内容都塞入一部小说里。但即便如此,只要作家偏离了主题,花过多时间表述他要说的东西,或者添入了不必要的细节,我们读者就会开始厌烦,并且失去耐心。(在《项狄传》中,不耐烦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斯特恩老喜欢说他写作是为了驱赶无聊。)斯特恩之所以可能在书中写尽一切(尽管该小说的叙事结构不同寻常,但仍能激起我们的兴趣),就是因为我之前提到的奇特的声音。这本书是奇谈与假意说教的糅合,前一分钟我们在听托比叔叔的冒险经历,下一分钟我们则又会看着特里斯特拉姆的父亲在星期天给爷爷的钟上发条。随着尚未出生的特里斯特拉姆·项狄逐渐与小说家斯特恩合为一体,当作者开始讲述特里斯特拉姆的故事时,作者头脑中转瞬即逝的想法也就都为我们大家所知晓了。

那么跟我们说作者的故事

劳伦斯·斯特恩是一位贫困潦倒、未受任命的军官之子。1713年,他出生于爱尔兰,并和家人一起在爱尔兰和英格兰多个驻军城镇度过了幼年岁月。十岁以后,他再也没有回过爱尔兰。十八岁时,他的父亲去世,家中越发贫困。一位远亲希望这个男孩能在教堂谋个职位,于是在他的帮助下,斯特恩得以继续在剑桥学习神学和古典文学。毕业时,出身寒微的他在几位有亲戚关系的著名神职人员帮助下,进入了英国国教会。二十八岁时他与伊丽莎白·拉姆利结婚。他的孩子中只有女儿莉迪亚得以幸存。1760年,斯特恩发表了《项狄传》,时年四十七岁。在此之前,除了妻子的忧郁症,他的生活里没有任何引人关注的事情。

不管是属于英国国教会还是属于逊尼派,牧师的故事自然会体现明确的、来自圣典的道德标准。因此,牧师讲故事总是带有目的,那种目的是我们的道德家和有社会责任心的评论家们想在文学中寻找的。我们听努鲁拉伊玛目大人的星期五布道,是因为他有目标、有道德经验要传授,而其他方面的重要性则在其次,如他的技巧、他的眼泪、他打动或吓唬我们的能力、他的声音,以及他叙述的本事,等等。因此,斯特恩表现出了令人吃惊的新颖和创意:尽管身为牧师,他还是发明了一种可以称为“没有目的的故事”之形式。他的写作不朝向某个特定目的,即授人以经验教训,而仅仅是为了讲故事本身的快乐。更有甚者,他使用这种现代人酷爱的写作方式竟然是有意而为的。没有目的不是失败,因为这其中已经包含了目的,它本身就是目的。这就是他与那些只会胡扯的空谈者的差别,尽管在他的声音和举动中,也有不少东西会让人联想到空洞的闲聊。

毫无疑问,斯特恩激起了愤怒和嫉恨。他所生活的社会看不惯牧师们不但写毫无目的的小说,而且还将其送往伦敦出版,供大家广泛阅读。那些不能欣赏他嬉戏玩笑式机智的人攻击他;无数气愤、心怀妒忌的爱管闲事者攻击他;他受到了多方指责:写淫秽作品;对于一个牧师来说,小说内容过于琐碎;小说没有意义;嘲弄宗教;语法运用蹩脚;句子破碎不整;编造意义不明的字眼等。

这些攻击从未停息。同时,斯特恩还要应付家庭问题和自己日益恶化的身体状况(上了年纪的他染上了肺结核)。但他的头脑仍像往常一样敏锐,总喜爱嘲弄各种事物。作品第一次获得成功后,他又加写了几卷,并开始与女性读者建立起“感情联系”。斯特恩的书开始热销,他喜不自胜急忙赶赴伦敦,惟恐别人不知道。在一个与土耳其相似的国家里,斯特恩的做法真是古怪透顶,想想这里的宗教保守分子、传统主义者、不苟言笑的民族主义者,以及沉闷无趣的雅各宾派吧。斯特恩大概很乐于让人知道,某些聪明的读者懂得欣赏《项狄传》,同时,有些作家也受到了他的影响。

那好吧,但是,《项狄传》的主题是什么?

我可以明确地说,如果你已经觉得不耐烦了,并开始问自己,眼前这个介绍何时能结束,那么你将永远不会有耐心读完小说本身。但在你的坚决请求下,我现在给第一卷各章节作个分析:

1.叙述者站在介于作者和特里斯特拉姆本人之间的某处娓娓而谈,为我们描述了他出生时的恶劣环境。

2.作者谈论的侏儒——那个小个子男人,所指的,其实是那枚使他变成了受孕胚胎的精子复制品。

3.我们发现,下一章发生的故事是由托比叔叔告诉作者的。

4.作者说,我对故事开始的方式很满意。接着,他又跟我们谈到了他母亲怀上他的那个夜晚发生的事。

5.作者告知我们,他出生于1718年11月5日。

6.作者警告读者,如果我一路玩闹,还不时穿上小丑的外套,甚至脚趾都套上铃铛,请不要闪躲和离开我。

7.教区牧师和他妻子在寻找接生婆时遇到的困难。

8.对我们谈到他的癖好时,他说,这全是我的一时所好,我有时拉小提琴,有时绘画。此外,他还提到了一处庆典活动。

9.解释这次庆典活动。

10.回到接生婆的故事。

11.介绍约里克先生,他的名字取自一个逗乐小丑,据说莎士比亚查看过那个人的头骨。

12.约里克的笑话以及他不幸的下场。

13.再一次回到接生婆的故事。

14.在这里,作者解释了为什么他的故事不走向结局而总是转向旁路岔道上去:一个关于跑题的跑题。

15.作者母亲的结婚证及其故事。

16.他父亲从伦敦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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