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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我们俩——我和白仁禄——下了学总到小茶馆去听评书。我俩每天的点心钱不完全花在点心上,留下一部分给书钱。虽然茶馆掌柜孙二大爷并不一定要我们的钱,可是我俩不肯白听。其实,我俩真不够听书的派儿:我那时脑后梳着个小坠根,结着红绳儿;仁禄梳俩大歪毛。孙二大爷用小笸萝打钱的时候,一到我俩面前便低声的说,“歪毛子!”把钱接过去,他马上笑着给我们抓一大把煮毛豆角,或是花生米来:“吃吧,歪毛子!”他不大爱叫我小坠根,我未免有点不高兴。可是说真的,仁禄是比我体面的多。他的脸正像年画上的白娃娃的,虽然没有那么胖。单眼皮,小圆鼻子,清秀好看。一跑,俩歪毛左右开弓的敲着脸蛋,像个拨浪鼓儿。青嫩头皮,剃头之后,谁也想轻敲他三下——剃头打三光。就是稍打重了些,他也不急。

他不淘气,可是也有背不上书来的时候。歪毛仁禄背不过书来本可以不挨打,师娘不准老师打他,他是师娘的歪毛宝贝:上街给她买一缕白棉花线,或是打俩小钱的醋,都是仁禄的事儿。可是他自己找打。每逢背不上书来,他比老师的脾气还大。他把小脸憋红,鼻子皱起一块儿,对先生说:“不背!不背!”不等老师发作,他又添上:“就是不背,看你怎样!”老师磨不开脸了,只好拿板子吧。仁禄不擦磨手心,也不迟宕,单眼皮眨巴的特别快,摇着俩歪毛,过去领受平板。打完,眼泪在眼眶里转,转好大半天,像水花打旋而渗不下去的样儿。始终他不许泪落下来。过了一会儿,他的脾气消散了,手心搓着膝盖,低着头念书,没有声音,小嘴像热天的鱼,动得很快很紧。

奇怪,这么清秀的小孩,脾气这么硬。

到了入中学的年纪,他更好看了。还不甚胖,眉眼可是开展了。我们脸上都起了小红脓泡,他还是那么白净。后一无入中学,上一班的学生便有一个挤了他一膀子,然后说:“对不起,姑娘!”仁禄一声没出,只把这位学友的脸打成酦面包子。他不是打架呢,是拼命,连劝架的都受了点罣误伤。第二天,他没来上课。他又考入别的学校。

一直有十几年的工夫,我们俩没见面。听说,他在大学毕了业,到外边去作事。

去年旧历年前的末一次集,天很冷。千佛山上盖着些厚而阴寒的黑云。尖溜溜的小风,鬼似的搯人鼻子与耳唇。我没事,住的又离山水沟不远,想到集上看看。集上往往也有几本好书什么的。

我以为天寒人必少,其实集上并不冷静;无论怎冷,年总是要过的。我转了一圈,没看见什么对我的路子的东西——大堆的海带菜,财神的纸像,冻得铁硬的猪肉片子,都与我没有多少缘分。本想不再绕,可是极南边有个地摊,摆着几本书,引起我的注意,这个摊子离别的买卖有两三丈远,而且地点是游人不大来到的。设若不是我已走到南边,设若不是我注意书籍,我决不想过去。我走过去,翻了翻那几本书——都是旧英文教科书,我心里说,大年底下的谁买旧读本?看书的时候,我看见卖书人的脚,一双极旧的棉鞋,可是缎子的:袜子还是夏季的单线袜。别人都跺跺着脚,天是真冷;这双脚好像冻在地上,不动。把书合上我便走开了。

大概谁也有那个时候:一件极不相干的事,比如看见一群蚁擒住一个绿虫,或是一个癞狗被打,能使我们不痛快半天,那个挣扎的虫或是那条癞狗好似贴在我们心上,像块病似的。这双破缎子鞋就是这样贴在我的心上。走了几步,我不由的回了头。卖书的正弯身摆那几本书呢。其实我并没给弄乱:只那么几本,也无从乱起。我看出来,他不是久干这个的。逢集必赶的卖零碎的不这样细心。他穿着件旧灰色棉袍,很单薄,头上戴着顶没人要的老式帽头。由他的身上,我看到南圩子墙,千佛山,山上的黑云,结成一片清冷。我好似被他吸引住了。决定回去,虽然觉得不好意思的。我知道,走到他跟前,我未必敢端详他。他身上有那么一股高傲劲儿,像破庙似的,虽然破烂而仍令人心中起敬。我说不上来那几步是怎样走回去的,无论怎说吧,我又立在他面前。

我认得那两只眼,单眼皮儿。其余的地方我一时不敢相认,最清楚的记忆也不敢反抗时间,我俩已十几年没见了。他看了我一眼,赶快把眼转向千佛山去:一定是他了,我又认出这个神气来。

“是不是仁禄哥?”我大着胆问。

他又扫了我一眼,又去看山,可是极快的又转回来。他的瘦脸上没有任何表示,只是腮上微微的动了动,傲气使他不愿与我过话,可是“仁禄哥”三个字打动了他的心。他没说一个字,拉住我的手。手冰硬。脸朝着山,他无声的笑了笑。

“走吧,我住的离这儿不远。”我一手拉着他,一手拾起那几本书。

他叫了我一声。然后待了一会儿,“我不去!”

我抬起头来,他的泪在眼内转呢。我松开他的手,把几本书夹起来,假装笑着,“你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待一会儿我找你去好了。”他还是不动。

“你不用!”我还是故意打哈哈似的说:“待一会儿?管保再也找不到你了?”

他似乎要急,又不好意思;多么高傲的人也不能不原谅梳着小辫时候的同学。一走路,我才看出他的肩往前探了许多。他跟我来了。

没有五分钟便到了家。一路上,我直怕他和我转了影壁。他坐在屋中了,我才放心,仿佛一件宝贝确实落在手中。可是我没法说话了。问他什么呢?怎么问呢?他的神气显然的是很不安,我不肯把他吓跑了。

想起来了,还有瓶白葡萄酒呢。找到了酒,又发现了几个金丝枣。好吧,就拿这些待客吧。反正比这么僵坐着强。他拿起酒杯,手有点颤。喝下半杯去,他的眼中湿了一点,湿得像小孩冬天下学来喝着热粥时那样。

“几时来到这里的?”我试着步说。

“我?有几天了吧?”他看着杯沿上一小片木塞的碎屑,好像是和这片小东西商议呢。

“不知道我在这里?”

“不知道。”他看了我一眼,似乎表示有许多话不便说,也不希望我再问。

我问定了。讨厌,但我俩是幼年的同学。“在哪儿住呢?”他笑了,“还在哪儿住?凭我这个样?”还笑着,笑得极无聊。

“那好了,这儿就是你的家,不用走了。咱们一块儿听鼓书去。趵突泉有三四处唱大鼓的呢:《老残游记》,嗳?”我想把他哄喜欢了。“记得小时候一同去听《施公案》?”我的话没得到预期的效果,他没言语。但是我不失望。劝他酒,酒会打开人的口。还好,他对酒倒不甚拒绝,他的俩脸渐渐有了红色。我的主意又来了:“说,吃什么?面条?饺子?饼?说,我好去预备。”“不吃,还得卖那几本书去呢!”

“不吃?你走不了!”

待了老大半天,他点了点头,“你还是这么活泼!”“我?我也不是咱们梳着小辫时的样子了!光阴多么快,不知不觉的三十多了,想不到的事!”

“三十多也就该死了。一个狗才活十来年。”

“我还不那么悲观,”我知道已把他引上了路。“人生还就不是个好玩艺!”他叹了口气。

随着这个往下说,一定越说越远:我要知道的是他的遭遇。我改变了战略,开始告诉他我这些年的经过,好歹的把人生与悲观扯在里面,好不显着生硬。费了许多周折,我才用上了这个公式——“我说完了,该听你的了。”其实他早已明白我的意思,始终他就没留心听我的话。要不然,我在引用公式以前还得多绕几个弯儿呢。他的眼神把我的话删短了好多。我说完,他好似没法子了,问了句:“你叫我说什么吧?”

这真使我有点难堪。律师不是常常逼得犯人这样问么?可是我扯长了脸,反正我俩是有交情的。爽性直说了吧,这或者倒合他的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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